为深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12月8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戴红心列席区人民法院审委会,研究讨论一起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意见。
会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对犯罪嫌疑人贪污、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的审理情况以及合议庭意见作了全面汇报,审委会委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发问。随后,戴红心检察长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此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法两家的又一次良性互动,加强了检法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