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某是一名个体户,进来生意越来越好,于是有了购车计划。2019年1月初,他通过陌陌群聊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倒卖二手抵押车,于是彭某某就加了他的微信,看他经常在朋友圈发各种抵押车的照片。4月底的一天,彭某某看到陈某在朋友圈发了一辆他一直想买的汽车的照片,便询问陈某这辆车的价格,陈某的出价让彭某某十分满意,购车心切的他并未多想便按约定通过微信转账分七次给陈某转走一万五千元定金。陈某答应几天后会把车送到静海,5月8日下午3点左右,陈某告诉彭某某若想拿到车还需5万元预付款,剩下的车款到手后再结算。彭某某心想车都来了二话没说便到银行柜台进行汇款。交易成功后,彭某某再次联系陈某却发现对方手机关机,微信也已将自己拉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后彭某某立刻报警。公安机关认定陈某利用虚假谎言,骗取他人钱财,涉嫌诈骗罪。陈某已由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抵押车存在一定风险,购买前应谨慎考虑。另外买主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增强防骗意识,不要轻易给陌生人转账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