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以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深耕“三个维度”,始终坚持将检察为民体现在检察办案、工作观念和方式方法各个方面,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真招、见实效。
深入基层,延伸司法为民“宽度”
一是突出基层党建引领,为基层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完善检察公益岗建设,以支部为单位成立10个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入列轮值和领导干部“联点访户”制度,实现检察工作对基层社区100%覆盖。
二是延伸监督触角,突出监督焦点。与区司法局签订《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协作机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共享与核查监督制度、社区矫正情况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制度以及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根社区,有效促进我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开展,促进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三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扩大服务覆盖面。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响应疫情防控号召,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在社区“大筛”和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共同筑起疫情“防火墙”。
立足主业,挖掘检察为民“深度”
一是法律宣传“守民生”。持续开展“党员干部进网格访民情”活动,以“方便群众诉求、契合群众需要”为原则,“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举办了知识产权日法治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反养老诈骗及电信诈骗宣传、送法进基层、进校园等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法治观念深入民心。
二是化解争议“解民忧”。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的工作衔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多元化解等机制,切实解决好行政争议及程序空转等一系列问题,实现诉源治理。
三是公益诉讼“护民利”。依托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方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协同治理系统保护,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提升办案质效,共同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治理保护,形成公益合力。
面向群众,传递服务为民“温度”
一是志愿服务送基层,便民服务“暖民心”。利用“志愿天津”服务平台,以支部为单位,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开展卫生清整、疫苗接种宣传,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795小时。
二是发挥检察职能,智慧检务“纾民困”。通过开庭出庭支持公诉案件一起,实现了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三个场所“无接触”式远程开庭,确保了诉讼效率,实现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
三是宣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化解矛盾“保民安”。在辖区内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通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增强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调解氛围,提升了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