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宪法法律关于检察院职能的规定,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612.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7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371.1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53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537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41.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612.7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增加1774.6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支出60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2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0.4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6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44万元、物业管理费200万元、差旅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9.5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燃料费2.5万元、劳务费6.5万元、工会经费31.2万元、福利费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13.9万元,主要项目是:检察办公办案设备更新项目70万元,办公家具项目15万元,两房修缮及预防教育基地项目100万元,诉讼档案数字化项目48万元,保安服务项目84.7万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69万元,物业管理项目67.2万元,检察工作网虚拟化平台项目200万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400万元,房屋修缮项目237万元,空调修缮项目2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9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1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5万元。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9.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为本部门2019年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 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