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56857.61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0938.2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具体情况:我单位2018年有1名干警参加市院组织的出国访问活动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89249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89249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有1名干警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出国访问活动,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1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7608.6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08.61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8310.73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费和保险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2018年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2018年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