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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人大报告

        时间:2017-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西区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二十)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25日在河西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韩 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的五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创新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凸显新成效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88件,剖析典型案例392件,发出检察建议389份,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密切关注我区基础建设的重点领域,积极做好天津市儿童医院改扩建等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深入驻区重点行业和领域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0余次,让警示教育触动心灵。首次尝试拍摄的微电影《红包》,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中荣获第一名,并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普法栏目剧》中展播,使廉政文化深入人心。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累计接待有关单位参观1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警示教育基地增设重温入党誓词环节,受到来院参观单位的好评。认真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连续两年受到区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主动研究经济犯罪的新特点,依法惩治传销、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62人、提起公诉414人,保护健康繁荣的市场环境。及时办理侵犯商标、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案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注重对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平台,在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互信桥梁,为6家小微企业注入5000万元的金融贷款,激发了创业活力。向1100余家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591次,服务发展水平得到了新提升。 

        ——全力以赴保障民生。积极配合市院,依法侦办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某、监管三处处长肖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创新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圆满完成出庭公诉工作,2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持续关注改善民生的热点问题,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伪劣商品犯罪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14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批准逮捕1名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救助资金3.8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依法办案,突出重点,查办职务犯罪彰显新力度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坚定决心,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着力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与市、区两级纪委联手办案,查处了一批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148人,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大案40件42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6件27人(包括局级7件7人),大要案率为95.3%;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22人,大要案率为95.8%。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 立案查办行贿犯罪案件11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756万余元。积极参与跨国追逃“天网”行动,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成功抓捕了2名外逃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对此作了报道。 

        ——深挖细查扩大战果。针对当前贪污贿赂犯罪趋向群体化、系统性和“塌方式”等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带来的新挑战,努力克服案件线索少、成案率较低、办案周期长、结案压力大等诸多不利因素,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认真梳理排查线索,积极拓宽案源渠道,深挖窝案串案,取得较好效果。五年来,通过深挖细查,以案带案,共立案查办窝案串案68件74人,占案件总数的50.4%,涉及金融、建筑、环境、卫生等众多行业和领域,实现了线索利用的最大化。 

        ——集中查办小官大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给任何腐败分子可乘之机。五年来,我院先后查办8起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单位公款达百万余元的案件,为企业清除了“蛀虫”,打击了“蚁贪”行为。2016年,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的惩治和预防“小官大贪”专项工作中,立案查办“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受到市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进展 

        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的新期待,全力投入平安河西建设,认真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106人,提起公诉3840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电信诈骗、多发性侵财等刑事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严审快结一起特大跨省团伙系列盗刷伪卡案,依法批准逮捕10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本市破获的首起在全国范围内作案,有组织、有预谋、分工明确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团伙信用卡诈骗案件。依法出庭公诉一起长期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案件7名被告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承担起检察机关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从办案中发现和研判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消除治安隐患。创新推出不起诉案件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对公诉部门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由社区检察室进行社会调查,将其在社区的日常表现等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强化了对不起诉案件的前期评估、后续跟踪与监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挽救、帮教工作,通过“法制小剧场”进社区、模拟法庭进校园、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等多种形式,让青少年体验“法在身边、伴我成长”,我院未检科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热诚地对待每一件来信来访,耐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25件,安排检察长接待120次,实名信访答复率100%。坚守维稳职责,加强重大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连续9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我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五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四、坚守法治,维护公正,强化法律监督实现新突破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更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五年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5件,纠正漏捕144人、漏诉77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42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14人、不起诉118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均已实现“零”的突破。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77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法院已改变原裁判7件。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依法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以市院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形成了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支持起诉等多元化的监督格局。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92件次。认真履行新刑诉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新职能,依法办理了刑诉法修改后本市首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相关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集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7件,确保了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相关经验材料被高检院、市院转发。依法立案查办监狱干警涉嫌受贿案件3件,实现了查办刑事执行中职务犯罪案件“零”的突破。 

        五、健全机制,注重规范,深化检察改革迈出新步伐 

        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动态监督。先行先试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促进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顺利完成检察官首次入额遴选工作,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等程序,46名检察官被确定为员额制检察官,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探索建立了“公开听证审查”“全面释理说法”“人大代表见证执法”“文书上网公开”等阳光检务机制,以公开促公正,倒逼办案质量的提升。规范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工作机制,现已转化为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外案件的指导性文件。创设当面告知制度,对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当面说明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有效预防司法腐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自身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始终把检察权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坚持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定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创新检察宣传多媒体平台,先后开通“两微一端”及微信公众号“河西预防”“河西未检”,传播好声音、释放正能量,增强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我院先后被评为“天津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行榜十佳、优秀基层单位”。 

        六、严格管理,人才兴检,检察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高标准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坚定法治信仰、恪守职业道德,按照区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首次入额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创新学习教育形式,通过“党员小书包”APP和微信公众号“指尖西岸红”等手机网络平台,使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日常化、规范化。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树立“警示就是关爱、督察就是保护”观念,探索建立警示教育“餐桌会议”、廉政风险报告、检务督察通报、干警廉政手册、干警家庭联系卡等管理机制,确保八小时内外单位、家庭全方位监督无死角,堵源头、防苗头,做不知疲倦的“敲钟人”,切实让纪律约束转化为干警行为自觉。我院连续17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紧扣检察业务工作实际和检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坚持全员参与、分层施治、重点培养、典型引领的方针,将培训重点与法学研究、业务实践、科技应用的热点接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15名干警被分别评为“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优秀公诉人”“天津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天津市检察调研人才”。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在《天津政法报》开设“检察官说法”专栏,累计刊发干警撰写的典型案例分析文章180余篇。在市院举办的第十届“天津检察论坛”上,我院报送的3篇论文分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取得了近年来的最好成绩。 

        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服务大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二是坚持科学思路引领。区委、市院的系列工作部署,以及我院党组提出的打造“公信检察、创新检察、务实检察、和谐检察”的工作思路,成为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指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打造具有河西特色的亮点工作,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多项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国前列。四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为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提供组织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办理新类型案件的专门人才。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决胜高质量小康,建成天津市中心活动区、创新驱动先行区、和谐优质生活区,建设首善之区的关键五年,也是检察工作站在新起点乘势而上、大有作为的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三个着力”为统揽,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三区”建设、构建首善之区做出新贡献。 

        一、以更强的担当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政法之政的深刻内涵,准确理解新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依法履行职责使命。认真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 

        二、以更大的力度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平安升级、打造平安高地,健全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和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保卫首都安全的“天堑”作用。坚定不移加强反腐败斗争,重点查办影响改革举措落实、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能力,坚守法治的生命线。 

        三、以更实的措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市、区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稳步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员额制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和案后评查,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和坚韧不拔的毅力,推动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让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实现新发展。 

        四、以更高的标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严明纪律和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统筹加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三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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