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
关于陈静树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0年3月20日区委决定)
陈静树同志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共天津市河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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