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深化检察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区委常委会对区检察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和市区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质量效果持续提升,为服务保障河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上,区委书记范少军同志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深化理论武装,锤炼政治忠诚品格。把筑牢政治忠诚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思想根基。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在检察实践之中。
深化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效能。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逐项对照《意见》积极主动履职,全面协调充分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用法律监督实效,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深化组织保障,凝心聚力共促发展。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形成全区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一盘棋”,确保《意见》落地见效,为全方位推动法治河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后,河东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要求,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坚持党建领航,践行检察初心使命,恪守为民初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河东“四个之区”建设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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