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从立法层面为加强新时代天津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据悉,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积极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采取多种举措深化贯彻落实。三级检察机关20余位检察长带头进机关、进党校宣讲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促成共识,形成有利于开展法律监督的社会环境。如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记者采访了二级大检察官,天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