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市院要求,结合我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的情况,6月23日下午,我院召开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会。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通报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4月份及我院5月份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并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问题进行专题培训。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家卿传达了《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瑞娟对我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政治要求,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教育全体干警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如实填报既是对干部的监督制约,又是干部的“护身符”。领导干部要带头填报,打消干警的侥幸心理,真正做到“逢问必填”、“应填尽填”,教育引导干警认真、如实填报。三是加强学习,搞好培训。干警要自觉学习“三个规定”填报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填报的范围、时间,用好网上填报系统。综合业务部要做好干警的学习培训。四是压实责任,用好制度。要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必须做到一级压一级,层层压落实,把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利用月通报制度、分析报告制度、“零报告”约谈制度,促进干警主动填报。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及时分析研判干警填报的问题,提高填报质量,坚决防止凑数填报,不规范填报。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对确实属于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