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团委。与团区委会签《合适成年人选任与管理办法》,共同组建专业合适成年人队伍,依托“丽检·新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建立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东丽区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会签《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观护帮教工作,联合开展法治文化节等专项活动50余场。
——联教育局。召开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通报《与学校相关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报告》,督促区教育局健立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相关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堵塞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联民政、妇联。开展“把爱送回家”活动,形成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力。与区妇联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20余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制发《监护督促令》49份,督促涉罪未成年人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让“甩手家长”不再甩手。
——联司法局、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人摸排工作,对社矫未成年人集中开展法治教育,开拓涉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新阵地。共建“东丽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丽检·新萌涉未观护基地”,共同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健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