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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检·新萌”微课堂(十三):新闻媒体报道学生欺凌事件,能公开当事人的姓名吗?
        时间:2022-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积极的、正面的新闻媒体报道可以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但如果过度报道涉未成年人事件、公开新闻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会暴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甚至妨碍事件的正常处置,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媒体报道涉未成年人事件时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要对所报道事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确保所报道事件的真实性、客观性;在新闻选题、构思、刊载或者推送时应当进行周密而慎重的论证,分析该报道可能引起的社会关注及其对涉及的未成年人的影响:相关报道不宜过分追求全面真实,而是应当有一定的尺度和界限,防止因新闻媒体对事件信息的过度挖掘而侵犯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新闻媒体在报道学生欺凌事件时,不仅不能公开当事人的姓名,而且也不能公开未成年人的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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