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职责 | 落实举措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组织成立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 | 办公室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 5月20日前 |
(二)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 | 2.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重点推进事项和重点宣传项目,并组织推动落实。 | 政治部 | 5月20日前 |
(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 3.结合履行《天津市国家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十二项工作职责》,制定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 办公室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 5月20日前 |
二、加强重点宣传 | (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 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落实新晋升领导干部、新入额检察官和新入职检察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 办公室 政治部 | 12月底前 |
5.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第五检察部 | 12月底前 |
二、加强重点宣传 | (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 6.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 第二检察部 | 12月底前 |
7.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 | 第五检察部 | 12月底前 |
8.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刑释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 第二检察部 | 12月底前 |
(五)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 9.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并严格推动落实,每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 | 政治部 | 12月底前 |
10.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每年讲专题法治课不少于1次。 |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 12月底前 |
11.把法治教育纳入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 政治部 | 12月底前 |
三、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 | (六)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12.坚持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各个环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向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重点人群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实现办案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 第一至六检察部 | 12月底前 |
13.大力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促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理解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第一至六检察部 | 12月底前 |
(七)健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 14.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健全完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强化典型案例对以案释法工作的规范指导。 | 综合业务部 第一至六检察部 | 12月底前 |
15.围绕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英雄烈士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及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编发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 第一至六检察部 综合业务部 | 12月底前 |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培育、管理和使用 | 16.因地制宜利用好检察展览馆,打造检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开展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 政治部 | 12月底前 |
17.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普法工作机制,在接访大厅和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接受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并主动进行普法宣讲,同时在接访大厅摆放普法读物、播放普法短视频供来访群众阅读和观看。 | 第六检察部 | 12月底前 |
18.利用好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定期播放、展示法治宣传内容。 | 办公室 政治部 第六检察部 | 12月底前 |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九)开设普法专栏专题 | 19.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普法专栏,结合具体案例或各类宣传节点专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 20.充分发挥检察媒体矩阵作用,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运用海报、微电影、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内容质量提升普法质效。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21.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十一)加强法治宣传产品创作推广 | 22.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天津特色和检察特点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和全市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活动,加强对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和“谁执法谁普法”重点宣传项目宣传产品的推广。 | 办公室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 12月底前 |
23.加强对“津门普法”平台信息的推送和宣传。 | 办公室 | 12月底前 |
五、加强普法信息交流共享 | (十二)加强普法工作重要进展和成果的交流共享 | 24.及时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宣传项目的普法宣传情况按要求报市普法办。 | 办公室 政治部 综合业务部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