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9日 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志辉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市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建设美丽东丽的战略目标,按照“善谋、规范、作为、开放”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全区创新发展大局
紧扣全区工作大局,为东丽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筑牢“四个意识”,“四个坚持”抓党建,“三六七”模式深化十九大精神学习,通过理论宣讲、中心组学习、“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参观等方式,切实把握十九大精神精髓要义,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全区创新发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先行先试,建立大部制运行体系;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市委书记李鸿忠深入我院调研司法改革,对我院做法给予肯定,天津政法司法体制改革专刊予以刊发。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树立服务保障理念,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家健康成长,制定《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东丽区经济发展十四项措施》。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廉洁专项预防,协助党委、政府等部门健全防范制度,堵塞漏洞。撰写《十八大以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受到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先后给予批示3次。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回应群众平安需求,在平安东丽建设中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强影响政治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与市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舆情联动机制,切断舆情发酵渠道。依法起诉“法轮功”犯罪3人,扞卫法治权威。创建“两联三筛四建”工作法,做好十三届全运会、十九大等重要节点稳控工作。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584人,提起公诉1094人。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放火等犯罪188人、毒品犯罪31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维护经济发展安全。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犯罪1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3人,涉案金额3.9亿余元,同步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维护民生民利。起诉污染环境犯罪14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4人,守卫绿水青山和“舌尖上”的安全。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通过检司联动、检法对接,为11名农民工追索工资、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开展“基层大走访”,走访居民家庭152户,到10户困难家庭慰问,为群众排忧解难。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同比上升270%。深化“阳光未检”[SUNNY]工作体系,创建“1+2+3+4”临界预防工作机制,送法进社区、进校园37次,研发VR沙盘心理疗法,自主拥有软件着作权,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2人,做法受到高检院领导的赞扬,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聘任20名检察信息联络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全覆盖。
三、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坚决惩治、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共立案职务犯罪案件12件19人,挽回经济损失2537万余元。查办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将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好转隶前线索和案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装备,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节奏不变,如期高质量完成转隶工作。
切实增强预防工作质效。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全区55个单位2600人次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在11个街道开展涉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巡展,开展警示宣传57次,教育干部、群众近4500人。开设“手机警示教育基地”,点击量达2万余次,进一步扩大预防宣传覆盖面。
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强化诉讼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17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次、抗诉5件、提出纠正意见18件、下发检察建议121件。深化“一二三四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体系,完成平台对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4件14人,“两法衔接”取得实效。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同步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构建“组织—渠道—操作—评价”四位一体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0件,经验做法得到高检院肯定。建立“入矫—在矫—矫后”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办理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6件5人。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监督。运用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增强民事诉讼监督效果。支持起诉11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提请、建议抗诉1件。
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化“4483”青训模式,培养职业化专业化青年检察官队伍。积极开展多平台教育培训、岗位实训,参与培训干警2000余人次,9名同志在全市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十佳”及业务标兵称号。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实行全程监管,监督管理更加便捷高效。认罪认罚规范推进,组织召开公、检、法、司、律联席会,在程序规则,值班律师等方面达成共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364人,适用率为42.28%,得到高检院公诉厅的调研肯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全年共追责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强化“四个一”廉政教育机制,“三个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向区人大专题汇报城市化进程中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年”倒逼司法规范,开门办检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构建阳光检律关系,听取律师意见152人次。建立微信、微博客户端,开设微直播平台,传递检察好声音,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实效与“法治东丽”建设、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相比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智慧检务建设尚需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目标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忠诚、求是、规范、创新”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铸就“忠诚”品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新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建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新需求。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围绕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保障。三要坚持法治思维,实现新发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实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二)恪守“求是”原则,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要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内设机构改革。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扁平化管理,健全检察官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构建司法责任认定、追究、考核评价机制。二要研究检察规律,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转隶后工作衔接。按照法律监督职责,逐步开展、完善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工作。三要体现制衡规律,引领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精准量刑建议,提高司法质效。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推进司法实践新发展。
(三)突出“规范”引领,提升司法公信力。一要转变执法理念,公正司法。深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公平正义。二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司法。深化“4483”青年检察官培养模式,提升办案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明晰职责清单,抓住重点环节,确保严格规范。三要落实执法责任,廉洁司法。接受党委、人大、政府等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量化评判标准,严格工作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强化监督,确保清正廉洁。
(四)坚持“创新”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一要坚持理论创新,加强文化建设。夯实检察文化软实力,构建“八大”建设体系,形成机制,以检察理论研究成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坚持实践创新,构建特色工作体系。以“六个一”工作目标为依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研究“两法”衔接、类案监督等工作,构建常态监督、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财产刑执行监督等特色工作体系。三要坚持制度创新,打造智慧检务。用大数据思维将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借助“四管”机制上线运行,实现工作模式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规范工作流程,推进“阳光司法”。加快推进检察工作“模板化”,促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指引新作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奋发有为,创新竞进,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东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