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翻来覆去一个月
最后做出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把祖宗留给我的秘方
无偿奉献出来
这一台词,
曾一次又一次出现在与“神医”有关的广告中。
也曾让一个群体火爆全网:
“神医宇宙”

在广告中,
“神医”们身份各异,穿着各异,
“药品”用途各异,效果各异,
但广告套路却出奇地一致:

先提出一些疑难杂症,
引出悬壶济世的“神医”,
鹤发童颜、中气十足,
为拯救自己看不过来的数百万患者,
违背祖训、义不容辞,
将祖传秘方无偿奉献、制作成药,
受病魔困扰的患者随即康复、交口称赞。

然而,时间久了,
破绽总会露出,
有些“神医”频繁换马甲,
令人目不暇接……
2014年开始,一位名叫刘洪滨的“神医”在3年的时间内更换了9个职业背景,先后以祖传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御医世家传人兼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等身份亮相各大电视台的节目。

而“神医”们所推销的“药品”
质量却乏善可陈
以刘洪滨代言的“药王风痛方”为例,我们可以一窥“神医”“神药”的包装过程:

2011年,张某出资成立了北京华珏达科贸有限公司从事电视购物经营活动。通常的流程是:张某负责选择、购买产品,让供货方将产品的资质、话术、广告宣传片发送至该公司;而后将广告宣传片、资质等传给相应的广告公司审核、播出;并在销售产品前组织员工学习相关话术。
2014年,华珏达公司购进“御医风湿痛走珠给药器”、“清椿堂药王风痛方活络祛痛酊”两种产品,在明知这两种产品为非药品的情况下,通过广告公司,在多家电视媒体以“御医健康汇”和“药王养生汇”养生节目形式对上述两种产品进行宣传,称产品为“御医风痛方”和“药王风痛方”,在电视宣传与电话宣传中,均称两种产品为药品。
经侦查,华珏达公司与张某对外销售“御医风痛方”的金额为人民币4742620元、“药王风痛方”的金额为人民币1954687元,合计销售金额为人民币6697307元。
2020年11月,华珏达公司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张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除此之外,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等小礼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部分不法商家在没有药品生产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药品宣传。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以绝对化用语声称可以“根治”某种疾病,或者提供“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不实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提示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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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网、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