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4日上午,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振兴在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作《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处于滨海新区落实国家战略使命、推进“二次创业”,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心做好便民利民为民实事,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服务职责,护航发展大局。
三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促进公平正义。
四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夯实队伍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