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各级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更好落实《意见》要求,从即日起,天津检察新媒体开设专栏,开展“基层检察长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专题宣传活动,由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意见》,谈认识体会、谈思路措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打造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法治环境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区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以统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为主体,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支撑,以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根本,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全面建设美丽“滨城”、加快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既要靠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也要靠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党的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做到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落实以法律监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保证党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司法作用、职能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检察机关要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价值,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建立与其他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确保监督实效,努力打造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法治环境。
强化检察队伍管理的专业建设、质效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严把素质能力关,围绕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干部,及时把那些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检察队伍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居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区委、市检察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党的建设,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扞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深化。将强化检察业务培训,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以业绩考评促能力提升。
来源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