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董某兵等18人与某开发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3月22日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评选的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共4个)
【该案典型意义】
用工单位长期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相对于用工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加之维权能力较弱,经过长期的讨薪过程,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检察机关不能一诉了之,而要把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目标。检察机关要找准解决纠纷的切入点、达成和解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做实做深矛盾化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因建设工程款未清算致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障碍的情形,组织某开发公司、某建设公司、某建筑公司进行对账,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帮助董某兵等18名农民工取得了劳动报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5份文书入选3月17日市检察院公布的首届天津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名单
【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
孙某某、张某某等3人非法买卖枪支案
承办人:周君
【继续(补充)侦查提纲】
马某某抢劫案
承办人:张欣欣
【起诉书】
绪某某、张某某等6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承办人:孙跃文
【公诉意见书】
①曹某某、高某某、刘某某故意杀人案
承办人:张坤淑
②张某某、解某等2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行贿案
承办人:办案组(王丽芳、韩少冲、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