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公告公示
        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19-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各级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检察院系统共计划招录101名聘用制书记员,各招考单位招聘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三、聘用制书记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12月12日以前取得学历,详细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其他条件要求:

          各招考单位招聘职位具体招录条件设置见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12月5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http://www.tj.gzhyzb.com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0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65%,《打字技能测试》占35%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

          《打字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形式为看打)。考核考生保证正确率(95%及以上)的情况下,正确打字的数量(满分标准:10分钟内正确打字1000字及以上)。本项测试正确率不足95%的考生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试机提供搜狗拼音、QQ拼音、搜狗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等输入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01月04日至0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01月08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能力测试》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0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C区环岛。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9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员证明信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01月14日9:00至01月15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01月16日14: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2020年01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

          2020年01月22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七、体检、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将另行以公告形式于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八、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九、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tj.gzhyzb.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招聘计划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在本岗位内进行调剂。

          十一、薪酬标准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聘用制书记员享受五险一金及法定福利,月应发工资3400元,月人均绩效奖金约400元左右。

          十二、招聘监督

          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技术咨询:022-23140080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05日

        院级领导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公告公示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案件通知公告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
        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
        检风监督
        律师预约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邮政编码:3002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版权所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支持IPv6网络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