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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时间:2020-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贯彻落实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干部激励和关爱措施,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和区级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选调职位为区级及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位。

        二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市级机关所属处级及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对象为本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市级垂直管理机关的基层单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现担任与遴选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相应职级。

        5.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

        公开选调对象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10月。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任职资历等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 遴选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程序步骤

        报名人员从2020年10月23日起,登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专题网站(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查询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联系。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8:00至11月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在填写详细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后,再进行报名提交。

        未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并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

        改报时间为:11月5日10:00至16:00。

        报名结束后,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分别确定笔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并统一对外公布,同时视情况调整职位计划。

        2.资格审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11月11日9:00起,登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11月20日8:00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与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三)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1月20日至11月29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工作。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其他与报名资格有关的材料,同时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天津市2020年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等。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下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根据需要,在报名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综合评价。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需向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连同电子版),字数在2000字以内。业绩报告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结合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报名人员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工作业绩评价占综合评价成绩的60%,重点测查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实绩表现等。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以结构化面谈形式为主,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专业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12月5日(周六),地点由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照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选调机关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测评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将于12月中旬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遴选选调机关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进入考察人员体检。

        2.组织考察。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机关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或公开选调资格。经研究确无合适人员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四 其他

        为落实中央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推进我市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在此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中,一并组织开展法检系统逐级遴选法官检察官以及面向律师、从事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每名考生只得报其中一类,限报一个职位,具体内容另见简章。

        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防疫须知。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3394926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83605105

        咨询时间:10月26日~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3日

        版权所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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