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都是党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主力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自觉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优质检察成效服务天津建设“四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宏伟蓝图。
自觉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一是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联系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制定具体贯彻措施,通过推进、落实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要坚持思想铸魂。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开展“人人都讲微党课”等活动,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三是要坚持党建强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做好做优党建工作“自选动作”,扎实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党员胸怀崇高理想信念。
二、自觉增强法治自觉,聚焦“质量建设年”实现质量跃升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法律实施”双功能定位,扞卫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一是要做到敢于监督。牢固树立“勇于担当、百折不挠”的法律监督精神,努力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积极参与、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聚焦法律监督问题,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对每个案件严查细审,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要做到善于监督。持续深化、力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等理念,坚持关口前移,不断深化“纪法衔接案例研商会”机制,协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核心业务指标,使素能培养更加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助力司法办案实现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三是要做到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伟大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以更严更实态度维护好良好的政治生态,努力锤炼真忠诚、敢斗争、勇担当、重实干的职务犯罪检察队伍。
三、自觉增强检察自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促进保障力量。一是要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围绕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持续推进,加大行贿、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围绕落实“一体构建追逃防逃机制”,总结相关案件经验做法,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缺席审判等法定特别程序。二是要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围绕落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重拳惩治国有企业、金融和涉农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三是要坚持“诉源治理”。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用好用活广受社会各界好评的“司法联络制度”,不断丰富“检察力保国资安全”“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系列特色检察产品内涵,努力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使“订单式”法治服务成为检察履职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