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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内设14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2万元。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6592.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65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659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支出预算65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92.6万元,占93.9%;项目支出400万元,占6.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5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5867.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检察”5867.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5467.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检察监督”4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等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76.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48.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31.2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调整,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8.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0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92.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5387.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3万元;

          公用经费804.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04.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车辆需要更新。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预算不足支付相关费用。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4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有车辆需要更新。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04.7万元,包括办公费21.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45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40万元、物业管理费221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维修(护)费29万元、租赁费53.7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 万元。主要项目是: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项目35万元,餐饮服务项目8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 4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