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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2020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等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院“一年打基础、两年大提升、三年创一流”的目标任务,按照我院“强基础、提素质、树形象”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基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认识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措施,针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实行闭环式管理和全程化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确保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巡视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和检察业务等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领导下,依法办理的一系列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均及时进行了请示报告,进一步坚持和强化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点督查督办。持续抓好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工作机制落实,对案件的疑难点、关注点、风险点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研判,按照“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对策措施。

          2.持续强化政治建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深入开展“四史”教育活动、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三会一课”、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予以固化。建立覆盖全员的政治轮训制度,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主题宣讲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班、处级干部理论读书班、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筑牢“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疫情期间先后选派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173名党员干警下沉到社区参与防疫值守、派出两批8名干警进驻辖区监狱开展24小时驻在式封闭检察。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党建+服务民生”,“党建+社会治理”、“党建+脱贫攻坚”的工作模式,把落实检察工作重点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投身疫情防控等工作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发挥了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促进作用。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党课“开讲啦”、“使命·奋斗”大讨论活动“问计基层、问需群众”大走访活动,提高党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入选2020年度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考评结果已完成公示。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检察工作同研究、同策划、同部署,制定《二分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举措》,细化本院“三同步”工作责任分工,确保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有章可循。

          3.全面抓实整改工作。将高检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市委主责约谈反馈意见整改和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有序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并实行定期研究、整改督办、严格验收、责任追究四项整改工作制度,多次对各部门整改进度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通过院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市委李鸿忠书记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刻领会市委主责约谈精神,认真贯彻赵飞书记、宫鸣检察长的讲话要求,凝聚形成自觉站在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共识。针对三项整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持续跟踪问效,三项整改工作均已整改到位。

          4.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院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工作思路。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会商、重点工作联席会议、重要情况通报三项制度,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及时制定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党组、职能部门、党支部三级清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建立党员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制发《检察人员家访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受处分人员帮扶回访工作。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分析报告、教育引导、常态落实、督查检查、查处通报五项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措施张坚、孙小果、王文、张永良和市院通报的典型案例等为鉴,深入开展“以案三促”。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廓清迷雾再启航》《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并深入交流研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印发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指引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我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案件“三个规定”,每月组织填报,并对记录填报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设置检务督察岗建立完善“案件评查、统计核查、流程监控三合一”的案件集中管理方式把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结合市委政法委开展的“典型差案”评选,查找和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5.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我院《党组工作规则》,强化议事过程和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检察官业绩考评,把“两个意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7项重要指标纳入考评范围。统筹推进政治和业务培训,组织民法典测试、知识竞赛“尚能大讲堂”“尚能课堂”、等活动。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平台,提升培训覆盖面的便捷性。全面推进落实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制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方案》,制定《检察人员窗口岗位锻炼工作暂行规定》,不断提升综合履职能力。积极选树先进典型,1名干警被授予“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被评为天津文明网“2020年3月敬业奉献好人”代表;1名干警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并当选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入围全国“平安之星”。1名干警在中部战区和七省(市)涉军维权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上被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6.强化检务政务保障。加强统筹协调、机要保密、公文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公、办案智能化和科技化水平。对全院所有办公室面积进行核定并进行调整,扎实做好机关安保、应急处置和反恐工作,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我院在“天津市第39届‘三八’健康杯妇女健身操网络展示大赛”中获得市民广播体操B套优秀奖,在市级机关工会“2020年抗击疫情书画摄影展”中获二等奖。

          二、提素质,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

          1.大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统筹推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开展“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将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确保首都“政治护城河”绝对安全。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对天津市津南区委原书记李国文、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李福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玉柱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强化监检衔接,继续发挥《职务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程序指引》作用赴市监委调研走访,就监检衔接问题交流互通达成共识。稳妥推进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要求,依法办理一系列扫黑除恶系列专案,做到“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要求落细落实三级联动机制,成立辖区院涉黑恶案件指导小组,进行同步阅卷指导,多次会同市院、区院研究案件。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注重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相关侦查机关在干警教育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制定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经多次走访被建议单位并充分听取其意见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向被建议单位宣告送达。

          3.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天津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院《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办法》,编制《疫情期间涉民营企业法规知识问答》。认真梳理并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1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举办大型检察听证会,为天津市首次针对存在争议案件进行听证提供了有益尝试。举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交流会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陆力强检察长赴行业协会进行调研。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成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研究中心,与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市版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邀请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内的11名专家学者担任中心“智库”成员,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制定的《办理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指引》、《办理侵犯着作权罪案件指引》已由市院正式印发,在全市推广。就探索构建司法联络员制度,深入天津食品集团开展调研走访,助力企业在发展中敢作为、有担当。举办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受到法治日报、天津日报、天津交通广播、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4.立足办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受理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的方式,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质效。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采取“司法救助+提供工作”的“两步走”方式化解一起长达15年的信访积案。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检察作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举全院之力做好消费扶贫、捐资助学、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扶贫扶智工作,相关事迹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与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制定协作机制,加强重罪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保障工作。精准开展司法救助,为于某某故意杀人案中的2名被害人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结合《民法典》、宪法宣传日,禁毒宣传月,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对口帮扶村等进行普法宣传,我院报送的《知识产权漫谈:二伯的“发财梦”与“三宗罪”》新媒体作品在正在进行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评选活动中进入复评工作阶段。努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陆力强检察长、金小慧副检察长和第八检察部全体未检干警分别兼任6所中小学以及高、中职院校的法治副校长,我院被高检院评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三、树形象,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

          1.优化创新检察监督方式。以市院综合评价工作为抓手,牢固树立“整体质量意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扎实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案-件比”落实我院“双向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妥善做好涉案物品处置工作。下大气力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不断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成立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强化课题管理、提升课题质量、抓好成果转化,促进调研与业务工作相互支撑。注重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建设新媒体工作室,运用“两微一端”、院“抖音”号、各类媒体等刊发宣传我院检察工作成果,树立检察工作良好形象。在2018-2019年度天津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我院4件新闻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

          2.强化刑事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坚决纠正监管场所日常执法和刑罚执行相关部门的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制度,强化办案规范化和合法性监督,依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开展核查工作,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

          3.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深入推进执行监督,受理了2起执行监督案件,在分院范围内唯一实现“零突破”。以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与二中法执行局建立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坚持依法办案与释法说理相结合,共促成4起民事申诉案件达成和解。

          4.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严查细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得到被建议单位的完全采纳。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实现了高检院要求的分州市院“零”的任务突破。

          5.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推进,办理的魏某某等6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系本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我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判决支持。积极探索办理互联网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疫情期间对涉及销售“假口罩”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强化内外交流,与基层检察院、市委网信办、天津消费者协会开展调研、座谈交流,就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协调合作达成共识。

          5.全面强化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实践疫情期间办理未检案件新模式,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不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三项工作,严格依法、高效便民地审理一起未成年人走私毒品案件。该案考验期结束后,再次通过远程视频宣布不起诉决定。深入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1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依法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处理。对司法救助申请人开展心理疏导,效果显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市委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