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8年工作报告
2018年,在市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落实全市深化检察改革“一五三”工作思路和本院“新时代、新定位、新状态、新作为”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立足新起点取得新进展,为服务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1.持续强化政治统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回头看”,对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情况“回头看”,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调正校准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健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机制,修改《机要文件管理规定》和《督查督办工作考核办法》,下发《进一步规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全年完成政务督办事项324件,确保党的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制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推进党内政治文化、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展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活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查摆整改,推动机关政治生态向善向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二分院贯彻落实<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和干警思想分析调查制度,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和“大兴四个之风”活动。院党组发挥头雁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事关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同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分管部门、基层联系点和所在党支部进行党课宣讲。全院广泛开展处级干部集中轮训、“不忘初心·筑梦青春”青年干警讲诵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征文和座谈会等活动,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全年共计800余人次参加政治思想教育类专题学习,筑牢了全院检察干警“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础。
3.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完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工作规则》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建设,举办2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党建业务专家开展党务培训,观摩党建示范单位汲取经验,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压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升支部组织力,制定《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工程三年计划方案》,完善细化《“五好党支部”创建考评标准》,编印《组织生活会标准化工作手册》,制定《党内谈心谈话执行细则》,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有效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创新,以包干式督导、高频度督查、清单式管理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以“大兴四个之风”活动为契机,探索推进“党建+服务发展”、“党建+社会治理”、“党建+脱贫攻坚”的“党建+”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检察职能紧密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进中心工作的效果得到进一步彰显。加强各级组织建设,先后完成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团委、机关妇联以及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形成了抓党建的组织合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4人,有序开展职务职级并行和检察官遴选工作,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顾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发展
1.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民营经济、“双万双服促发展”、“津八条”等重大战略实施,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二分院服务保障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机构,推动检察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职能发挥,突出惩治走私、金融诈骗、妨害企业管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共批准逮捕86人、提起公诉212人。办理了走私原油、走私莫来石等一批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举办全市首例走私案件不起诉公开审查,与河西区司法局、天津市企业家协会、河西区律工委建立合作框架,形成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合力,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结合司法办案向相关国有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党组班子成员还分别围绕公益诉讼、打击走私犯罪、服务国企发展等课题深入环保局、天津海关、国资委等单位开展走访调研,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服务方向。
2.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涉爆涉枪、制贩毒品等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9人、提起公诉316人,对7起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功办理了武警医院暴力杀医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为“平安天津”建设贡献力量。保持惩防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主动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审查办理监委案件基本流程并创立职务犯罪案件审查“五步”工作机制。高质高效办理了各类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3.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常驻市公安局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7件,共批准逮捕76人、提起公诉17人。承办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满足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落实三级联动办案机制,加强对辖区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力度,指导办案25件187人,确保办案质效。坚持办理案件与“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同步进行,办理了本市“保护伞”首案,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4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各检察工作环节,引导服刑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涉黑罪犯服刑期间的减刑情况,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政法委副书记张亮同志和市院检察长宫鸣同志在我院上报的有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上做出肯定性批示。
4.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二分院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依法维护金融安全、精准脱贫和生态保护。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维护中非论坛、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敏感时期的安全稳定,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扎实推进精准脱贫,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困难村实际情况研究精准帮扶措施,检查验收惠民工程,为2个困难村落实帮扶款,组织支部与驻村贫困户家庭结对帮扶,把温暖送到群众身边。大力开展污染防治,加大对污染物偷排偷放、走私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案件打击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活动,通过办案有力推动相关单位履行职责,使被污染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
5.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健全完善司法为民举措。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综合服务平台。在原有“网上检察院”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继完成全国首例跨省远程视频接访后,又首次通过“远程视频+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一位身在异地的交通肇事罪案件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实现了便民利民和节省办案成本的双赢。以“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对来访人需要提交的信访材料进行“一次性告知”,对民事、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受理、告知的“一次性办理”,全年分流各类信访案件2384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相结合工作模式,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群众主动带案“下访”“约访”,既减少了群众奔波之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律师代理申诉及法律援助工作,形成司法为民合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结合办案强化释法说理,持续开展“举报宣传周”和法律进企业、学校、社区和村镇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三、谋发展,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1.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3件支抗案件获法院改判。做好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7件,其中包括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后,原被不起诉人被法院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的杨某某刑事申诉案全市检察系统控申部门40余人现场观摩,获得市院宫鸣检察长肯定性批示,法律监督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
2.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年办结案件26件,1件支抗的案件获法院改判。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受理2起民行案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开展涉案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亲职教育,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档案,开展亲情会见率达到100%。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通过开展法治宣讲、组织宪法宣誓、录制法治宣传节目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拍摄的天津检察系统首部未检题材微电影《非与飞扬》受到各界好评。与未成年管教所建立合作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3.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4616件,提出纠正意见230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21件,妥善处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和举报20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件4人。应对突发事件和执行专项任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全市监狱系统2次较大规模的转监调犯行动的全程监督,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4.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构建多元化监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和类案监督工作,民行案件共提请抗诉39件,市院支抗9件,提出抗诉2件。办理的孙某虚假诉讼一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获得改判;以执行程序违法、执行裁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成功监督了一起标的额5100余万元的民事执行案件,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延伸监督职能,对审判人员违法首次提出检察建议,实现了该类型检察建议零的突破,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5.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组建专门办案组,通过开展公益宣传,梳理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信息,走访市区两级环保局、8890便民服务中心、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宁河区市场监管局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摸排案件线索。探索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机制,先后与津南区环保局、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二中院、天津海关等建立工作联系,形成常态化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起诉的天津博众电器公司污染环境赔偿案是天津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直接起诉的天津中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赔偿案是天津首例检察机关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起案件填补了我市民事公益诉讼的两项空白,在全市引起极大反响,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四、重自强,从严从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完备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动员部署会,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遵纪保证书,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月等专项活动,深入查找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表现33个,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44条。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组织专题辅导、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入长泰监狱参观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以考勤、会风会纪、遵守办案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督察检查,营造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针对司法办案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37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阅卷审查,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严格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比对核查和处级以上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2.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落实全市深化检察改革的“一五三”工作思路,持续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制定《二分院检察机构改革方案》,成立机构,摸清底数,为落实机制改革打下基础。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全年完成7名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检察官等级工作,推荐6名检察官进入员额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绩效考核方案》,每季度对员额检察官业绩进行公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打造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按照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和三分检成立工作要求,做好转隶和人员调离工作。积极试行捕诉一体化改革,整合侦监、公诉力量组建专业化办案组,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积极参与我市首轮“派驻+巡回+巡察”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改革,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完善办案权力清单、案件分配、检察官联席会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实施动态监控办案流程,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3.大力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检委会议事议案作用,全年议案9项,议事16项。成立检委会专业研究小组,对检委会审议通过的15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在全市率先制定实施全新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以及11种文书格式,评查的135件案件覆盖全院所有员额检察官。加强流程监控力度和业务分析研判,做好检验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开办二分院“尚能大讲堂”和“学业务、促管理、提能力”尚能课堂,通过专题讲座、岗位练兵、在线学习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中荣获一等奖,成功申报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2项,发表调研成果36篇,报送的《法律方法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被高检院评为第四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实现了天津检察机关零突破。
4.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加强检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天津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413条,法律文书106份,以公开促公正。做好联系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全年编发推送《检察半月综述》24期,组织案件监督评议8次,举办案件公开审查6次,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推动正面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刊发报道106篇,在官方新媒体发布消息974篇,举办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我院反映检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推广;在全国检察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暨检务公开第三方评查活动中取得第12名,在天津3个参评院中排名第一。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将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好新时代党对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精准发力,以优质的检察产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