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以来,我院在市委政法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全市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四个全面”的目标任务,以“改变提高”为工作基调,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法治、美丽天津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力平安建设,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进入检察环节的刑事犯罪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做到快审快结、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了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锋芒对准涉枪涉爆涉恐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危及群众生命的重大事故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30件243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整合了自侦部门办案力量,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共立案侦查5件7人,要案1件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5件17人,同时完成了上级交办和指定管辖的大要案侦办任务。积极开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境外在逃罪犯工作,在市院职侦局领导下,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将外逃至柬埔寨后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某抓捕归案。
坚持惩防并举,探索开展订制式预防。综合运用犯罪分析报告、预防调查报告、预防检察建议、行贿档案查询、系列法治课和企业预防工作方案等手段,提升预防实效。全年先后走进光大银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中国水电十三局等9家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讲活动,与共建单位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检企共建协议,拟定预防工作方案,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着力化解诉讼社会矛盾。通过严格首办责任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把好案件“入口、分流、质量和出口”四关。搭建了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坚持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并重,着力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注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告急访、集体访及缠访闹访等,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继续实现了我院涉检非正常访为“零”的目标。
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消除不稳定因素。二审监督部门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致死抗诉案件中,从维护稳定出发,主动开展协调沟通工作,促成原审被告人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积极落实撤回刑事抗诉理由说明制度,主动制发《撤回刑事抗诉理由说明书》14份,有效化解非正常申诉和上访的诱因。
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加大调处力度。加强对社会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机制。强化不支持监督决定书的说理性,成功做好闫某某、冯某某等10余起长期缠访缠诉案件的公开答复,实现了服判息诉效果的最大化。
立足检察职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讲、举报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南北大街社区、秋怡小学、河西监狱等地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全面推动举报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司法调研活动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促、惠、上”部署,围绕推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天津自贸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万企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重大战略,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司法调研,主动进言献策,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天津卷烟厂、天津光电集团、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静海独流镇、河西区挂甲寺街等企业、社区、村镇进行调研,听取司法需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提供司法服务。
促发展、保民生工作成效明显。严厉打击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3件54人,提起公诉73件208人,进一步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受理审查了市院督办的在全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沈某某等局级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海关总署督办的“7·09”、“7·19”走私案、两高督办的“3·25”走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帮扶和联系社区活动常抓不懈。把联系社区和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驻村工作组认真落实“一村一策”帮扶计划,把联系社区和帮扶困难村作为“检民共建”新平台、新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共建、法治共建、和谐共建活动,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独流镇胜利街、工商街、杜嘴村建成3条乡村公路共计2.75千米,受到静海县政府、镇政府和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践行“检察主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积极创新机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积极构建“办案流程精细化”、“证据审查规范化”、“分析研判机制化”的三化机制,确保了公诉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修改并探索实施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运用“四三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追诉工作水平。加强和完善了职务犯罪一审判决同步审查工作机制,重点审查对于适用缓刑及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市妇联权益部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实施意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减、假、暂”案件审查程序,杜绝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制定试行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监所检察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程序规定》,使刑罚执行变更案件审查程序中的不规范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积极探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暂行规定》,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与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紧密结合,以公开促公正。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公开听证暂行规定》。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涉案财物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确保涉案财物的处理和移送依法规范。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确保监督效果。树立“规范”、“精细”、“监督”理念,维护监督权威。把好“起诉质量”、“出庭效果”、“抗点筛选”三个关口,夯实监督基础。注重“法院”、“市院”、“当事人”三个协调,提升监督效果。公诉部门与法院刑庭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开展有关诉讼活动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推动庭前会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及多媒体举证示证等诉讼活动,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构建新型诉审关系奠定了基础。
严格司法,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规范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相关制度,并将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审查项目,对多起涉及财产刑未执行的减刑案件依法提出了检察意见。认真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依法保证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避免了提前释放罪犯、无期减有期折抵刑期计算错误等。强化日常派驻检察和巡视检察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安全隐患和漏洞。依法积极参与了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特赦罪犯工作。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构建多元监督格局。办案中加强对提请抗诉案件报告书的说理性研究,加强对提抗案件的跟踪,确保提抗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加大对审判人员违法和诉讼程序的监督,依法查处了虚假诉讼案件。加强对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执行监督案件实现新突破,全年对3件执行监督案件进行了监督,为当事人挽回数千万元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召开辖区民行工作会议,加强内外沟通联络,积极走访征求意见,指导下级检察院案件办理,拓展工作局面。
规范举报制度,做好执法监督。切实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在抓好举报线索的受理、审查、分流、答复、交办、督办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初核,不断推进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举报数量、被举报身份、首次举报率、实名举报率、被举报罪名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举报月报、季报,并进行半年、全年总结,对举报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举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四、采取有力举措,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细化证据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等具体规定,坚持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严格依法准确认定证据效力和证明力,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
进一步强化检委会议案职能,修订检委会议案标准,促进检委会系统规范高效运行。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全面构建案件流程监控体系,制定了《办案流程监控工作的节点》,实现了对办案程序“前、中、后”常态同步监控。稳步推进案件评查,在案件质量监督上下功夫。首次引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评查小组,对我院办理的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实现了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扎实推进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围绕高检院和市院要求的十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以及日常工作不规范问题,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干警逐一对照,逐项查摆,填写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表》,先后自查不规范问题61个,确定廉政风险点106个,对需要整改的15个大项28个小项内容明确了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同时组织相关部门从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中共选取59件案件进行了自查,共查出不规范问题13个,建立了自查台帐。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小组对我院进行专项检查时,对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
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制定出台了《二分院关于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方案》,对检务公开的内容及职责分工、公开的基本途径及相关要求、完善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举办了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帮扶点村民代表等来院参观,通过座谈、互动和交流,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的了解。开通了“津检二分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升级改版了门户网站,搭建了检务公开新阵地。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明确了法律文书公开各环节责任,确保法律文书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搭建与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联系工作的制度平台、网络交流平台和实体监督平台,定期编辑并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发送《检察半月综述》专刊,将联系监督工作常态化。
五、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思想建设卓有成效。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举办了处级干部专题研修班,处以上干部普遍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公正廉洁执法”、“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职业道德、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各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和查摆整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东同志为全院处级以上干部讲“三严三实”党课,其他局级领导也以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在所在支部进行了讲党课活动。机关党委结合教育组织了迎“七·一”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机关团委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员青年的党性意识和党性观念。围绕队伍的思想建设,大力开展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工作,对在年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鼓舞了斗志,弘扬了正气。
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注重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创新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班子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活力。着力抓好党建责任制履行情况检查,对各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部分支部进行整合调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逐级建立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别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建工作廉政责任书》,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支部活动信息平台展示我院风貌,并对其中涌现的2个党组织示范窗口和24名党员先锋岗进行了表彰。
作风形象保持良好。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二分院《2015年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任务分解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遵纪保证书,细化了职责权限,明确了工作内容,为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充分利用局域网廉政建设栏目平台抓好经常性教育,全年共编发和转发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50余篇,典型案例90多个,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对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进行阅卷审查,对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回访。
业务能力得到强化。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制定了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确定全院培训课题,积极倡导各部门立足本职创造性开展业务实训,把岗位变成课堂,把案件变成教材,把研究工作变成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各类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打牢业务能力知识基础,不断提高干警执法办案能力。全年共组织参加市院举办的各类培训600余人次,参加高检院举办的专项业务培训等22人次。检察理论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共有53篇调研文章实现成果转化。先后组织干警向“天津检察论坛”、“京津沪渝法治论坛”、“高级检察官论坛”等报送论文27篇,其中荣获各类奖项文章共14篇,王东检察长撰写的《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荣获“2014年度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和“201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应用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两个一等奖。
检察文化取得实效。围绕纪念建院20周年,大力开展纪念活动,用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检察文化丰富业余生活、陶冶干警情操、鼓舞士气干劲。编写了《我们共同走过-建院20年工作集萃》、《检苑撷芳-建院20年文化集萃》、《经验与启示-建院20年案例集萃》三本图书,拍摄了《奋斗的足迹—建院20年工作纪实》宣传片,组织开展了“我与二分院一同走过”主题征文活动,设计、提炼了院徽和院训,编纂完成了6万多字的《检察史志》文稿,组织召开了以回顾和展望为主题的2个座谈会,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干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坚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适应“互联网+检察”的大数据时代对办案要求,对办公楼多个点位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其中,电子阅览室增加了图书的数量,更新配置了电脑,极大地方便了干警查阅学习资料、补充精神食粮。
检察保障得到加强。全年编报各类信息600余条,在被上级采用方面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其中,有关检务公开工作的简报,被政法委转发并得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肯定性批示。精益求精、严格认真地做好会议保障工作、印章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管理、文件编号、来文来信处理、行政值班等日常事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健全完善督查督办相关制度机制,督促落实各类工作事项91件,促进了工作落实,提高了执行力。加强保密工作,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以“保密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保密委主任为全院干警上保密教育专题党课。建立完善了涉密计算机、互联网计算机、涉密打印机(一体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四本台帐,保密设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上级部署,圆满完成检察专网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进一步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启动并完成了第二轮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录入工作,并积极实施声像档案资料软件开发和录入,实现了档案资源的网上借阅和利用。检察技术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落实我院“旧楼换芯、旧楼强芯”的要求,对现有网络进行光纤到桌面改造,搭建了信息高速路,同时完成了多点位的信息化改造项目。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从点到面,力度加大,效果明显。严格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特别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差旅费和“三公经费”审查力度,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各类日常服务保障水平显着提升。警务保障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职确保办案安全,协助办案部门完成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搜查取证、监刑、提讯、以及完成送达法律文书、维护办公秩序等工作561次,出警706人次。车辆管理及安全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全年车队出车共行驶约22万公里安全无事故,连续11年被天津市交管部门评为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