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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2014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6-18  作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部署,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和美丽天津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市院工作要求,发挥检察工作优势和职能责任,积极开展了以推进“三大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延伸检察职能,规范不起诉制度和二审监督程序。公诉部门建立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推行不起诉案件释法说理机制。率先探索制定并实施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使不起诉案件在公开审查中更加规范。以规范证据审查、文书制作、出庭公诉为抓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王东检察长提出的“守住证据底线标准敢于承担办案风险”的要求,以“敢于担当”精神引领执法办案工作。二审监督部门充分运用抗诉手段,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案件实体部分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大力加强支持抗诉力度,依法提出改判意见。创新性的提出要对案件中“另案处理”的同案犯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发回重审”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如在办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抗诉案中,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我处及时跟踪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的审理情况,着重与一审检察院做好沟通,在发现重审判决仍然存在错误的情况下,指令一审检察院提出抗诉,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结合平安天津建设、法治天津建设和美丽天津建设,及万企转型升级工作,深入开展司法调研服务活动。院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天津市物产集团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纪元公司、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调研,听取司法需求,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各部门负责人也分别深入辖区企业、社区、村镇、重大项目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提供司法服务。全院累计派出12个调研组50余人次,为1050余名机关、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围绕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3份,其中我院就天津石化厂区社会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专门制发1期《情况反映》上报有关部门,促使天津石化厂区社会公用道路存在30多年的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市政府研究解决。

                大力开展检务公开,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步伐。2014年10月,我院以“检察开放日”形式邀请结对帮扶对象来我院参观座谈。宣传了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了检务公开要求,满足群众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的意愿,取得了群众满意的初步成效。11月,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了本院公诉案件的庭审过程,运用交流、座谈等一系列“请进来”的一线监督方式,实现了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接受监督的“零距离”。

                积极开展帮扶和联系社区活动。派出得力干部,深入到村镇、社区办实事、解难题。为有效解决静海县独流镇杜嘴村蔬菜地浇灌困难问题,为该村打了4眼机井,使得90户村民的100亩菜地受益;为活跃社区居民业余文化生活,为体院社区和独流镇胜利街分别购置了一套广场音响;为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六一”前夕,我院驻独流镇帮扶工作组和公诉处4名检察官分别到独流镇七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人数达到1000余人;我院还在结对帮扶的静海县独流镇中学和独流镇北肖楼中学分别组织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为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组织开展了“爱心三月 法治春天”法制宣传、迎“三八”维权讲座,6.26禁毒宣传法制讲座等活动;12月,王东检察长深入综治联系点河西区天塔街,开展调研座谈,进一步拉近与社区群众的距离。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走私、骗税、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96人,依法提起公诉412人。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在批捕、起诉办案环节先后介入了28起重大案件。积极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为提高批捕、起诉办案效率和质量奠定了基础。办理了影响较大的刘某合同诈骗案、翟某某合同诈骗案。圆满完成了某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某等人贪污案,社会关注的涉税金额1.5亿元的李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高达5亿多元的郭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海关总署督办的“绿篱行动”系列走私废物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任务。2014年以来,多次邀请侦查人员观摩重点案件庭审,先后提前介入高检院指定管辖的5·15受贿案、天津海关缉私局侦办的3·20特大走私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均取得良好效果。在审查批捕、起诉、二审办案中,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主动加班加点,加快办案节奏,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全年,所有批捕、起诉案件进入下一个法定程序后,没有反馈出办案质量问题,批捕、起诉、二审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

                三、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院党组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两手抓。自侦部门采取走出去加强外部联系寻找线索、协调内部关系从承办的刑事、民事案件中挖掘线索、加强宣传鼓励举报等措施,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自侦干警发扬拼搏精神,协同配合,连续作战,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突破案件能力不断提高。2014年共立案侦查受贿犯罪大案要案7件7人,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滥用职权2件2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上半年,成立5.15专案组,指派9名办案骨干参加高检院专案查办工作,下半年又指派十几名办案骨干参加高检院10.15专案组。加强结案工作,原天津市河东区某工程公司总经理及其妻子涉嫌受贿案、天津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行贿案均移送起诉。原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副主任孙基刚涉嫌受贿800多万元一案于2014年12月10日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方针,积极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一案一预防”,做到侦查先行,预防跟进。在协助侦查部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帮助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寻找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适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和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3件,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巩固办案成果。加强与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单位的联系,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预防,上门搞好法制宣传,先后深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石油天津销售公司、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国家电网等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共7次,直接受教育者达1000余人,收到较好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明确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了侦查、立案、刑事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监督工作。强化对各类客观性证据的审查,严把证据关。全年,依法因证据不足不批捕20人,通知公安机关撤案2件;依法不起诉16人,追诉漏犯8人,追诉遗漏罪名或重大犯罪事实影响量刑7件,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0件24人,退回侦查机关处理或撤案6人,改变管辖29人;对刑事审判案件提出抗诉9件11人,支持抗诉12件24人;对民行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提请抗诉19件,法院再审有结果5件,改变原判决4件;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开展了“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的监督,结合执法办案共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4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全部得到反馈。

                五、认真做好控申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我院《关于建立涉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规定》,完善和落实定期对涉检信访案件排查长效机制,坚持和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秉承执法为民的理念,以热情、热心、真诚的态度,认真搞好信访接待工作;以严谨的作风,精心做好信访案件的分流、跟踪、催办、答复等重要环节的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针对“两会”、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信访情势敏感的实际情况,坚持了处长带班制度和加强重大来访请示汇报制度,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提前做好处理信访问题预案,确保了信访工作的形势稳定。

                六、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重新核定了我院兼职教师人才库,确定了包括1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名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和4名业务拔尖人才在内的34名兼职教师。利用各种有利契机促进院师资人才的选拔、培养和锻炼。积极组织参与市检察官学院兼职教师的推荐和选拔工作;积极参与全市“送教下基层”活动;协助高检院和市院做好“西部大讲堂”教师选派工作;民行处制作的《继承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被评为天津市首批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搞好检察人员的全员培训和正规化岗位练兵,先后组织600余人次参加了市院、高检院和市级机关党校等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邀请精益管理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名誉教授许钧来院作《精益管理概述》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市信访办接待来访处处长柴俊峰作《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接待工作》专题讲座;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彬作了题为《检察文书说理:思维与方法》的专题讲座;开展“博士讲坛”系列活动,邀请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的5位博士,围绕刑事诉讼前沿问题为全院干警进行了系统授课。全院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针对干警业务需求,广泛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为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夯实了基础。

                七、加大检察技术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化水平

                全面升级检察专网、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监管场所网络直连、完成案件管理中心信息化改造,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机关综合事务网上管理系统,建立工作日志和考勤管理模块,进一步促进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周密部署、快速推进,确保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式上线和稳定运行;进一步强化各项检察技术职能,为执法业绩档案、档案管理及内外网站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为文化育警、加强学习交流、促进工作提供现代网络支持;网络信息化技术、多媒体技术、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在学习培训、办公办案、教育宣传、文化建设等方面得到有效运用;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为侦查办案提供了有利条件。

                八、加大案件管理工作力度,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依照高检院、市院案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了新的案件管理大厅并投入使用,使案件统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积极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监管工作,圆满完成系统平稳上线和正常运行;严把进出关口,严格依照新刑诉法和诉讼规则的规定,认真进行各类案件的受案审核、登记录入、案件分配、信息备案和审核移送工作。全面做好流程监控工作,确保不出现超期办案情况;全市率先制定分案规则,有效保障了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款物文书规范监管,确保办案安全有序;配合做好高检院要求的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12月25日,共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8件、文书3份。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暂行规定》,先后对2013年本市部分和本院不起诉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又对2014年度本院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取得了良好的评查效果;做好律师接待工作,打造文明窗口;认真做好统计分析,服务领导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