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
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9年,在市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把握根本方向,深化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院党组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制定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的措施》,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表率、当样板,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市委部署要求,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举办院领导班子读书班、处级领导干部研修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专题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党员干警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自觉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主题教育信息124篇,不断催升学习宣传热潮。坚持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同步推进,结合10项专项整治任务,综合学习研讨交流、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对照党章党规、对标一流、十项整治、市委主题教育“民意直通车”、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上下联动整改,制定涵盖15个问题48项整改措施的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完成整改40项,取得阶段成效需长期推进的8项。持续巩固深化,扎实开展整改整治“回头看”,聚焦中心大局、聚焦服务群众、聚焦提升党建、聚焦队伍建设抓整改,定期分析研判,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整治见底到位。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主题教育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院党组及时跟进学习研讨,将11月份定为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月,采取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讨班、专题研讨、党课宣讲等形式宣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确保全会精神在我院全面落实到位。主题教育相关做法先后2次在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宣传报道,《天津日报》刊载了我院的做法。二是深化政治建警。把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2+1”文件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制定本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措施》。深入开展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周永康、黄兴国、武长顺给政法队伍带来的恶劣影响,自觉抵制和反对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今年政治生态“回头看”全院干警的两次民主评议中,对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的通过率均为100%,全院上下逐渐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实行闭环式管理和全程化监督,院党组及时听取落实情况报告,坚决防止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规范细化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机关领导和指导。建立实施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报告和进度情况周报告机制,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依法办理2.16专案、12.04专案等大案要案,均及时做到了向上级请示报告。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我院《贯彻落实<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通报,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意识形态网络问卷调查,摸清检察人员政治思想底数。研究制定《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安排》,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加强教育培训中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外请来院授课人员、授课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和现场督查。持续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组建我院网宣“主力队”,确保网宣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与专业机构签订舆情监测服务合同,强化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舆情专报。天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以“三个着力”为元为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经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监督办案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向社会推出合格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一是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爆涉枪、制贩毒品等犯罪。依法办理王某某颠覆国家政权案,妥善处理武警医院杀医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为“平安天津”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积极发挥检察作用,依法办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等一系列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制定《职务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程序指引》,规范衔接移交工作流程,规范办案程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组织领导,适时召开推动会进行推进部署。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突出“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工作重点,积极发现移送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以“三级联动机制”为主线,注重加强对辖区院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同步阅卷指导,并会同市院、区院研究案件多次,召开片区督办会两次。与法院建立辖区内涉黑涉恶二审案件移送、重大敏感涉黑涉恶二审案件沟通协商和检法联席例会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严查细审,依法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颜锦、杜明案、公安部督办的阎岩案和市扫黑办督办的“9.05”案等一系列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为创建“无黑城市”贡献检察力量。三是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要求,进一步细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和商会有关同志及民营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交流,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加强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在办理涉及本市知名民营企业天津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的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中,通过释法说理、举办公开听证等方式促使和解息诉的同时,还妥善处理了双方股权转让事宜,维护了企业的良好运转。发挥我院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属管辖的职能,办理了高检院、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四部门联合督办的“12·13”侵犯着作权案等一批刑事案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证据指引》,进一步统一办案的证据标准,形成精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力。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并被市院推送参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四是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排查节日和重大敏感时期涉稳风险隐患,继续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结合困难村实际情况研究精准帮扶措施,深入帮扶的静海区独流镇困难村捐资助学,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捐献助学款,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部门联动、跨省联手、网络联通”的“三联”工作法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亮肯定性批示。把影响天津绿色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领域作为监督重点,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解决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对首例由我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履职,被告天津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被判处承担环境损害恢复费用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我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在庭审过程中,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将提起诉讼做成生动法治课,实现办好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五是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落实全市深化检察改革的“一五三”工作思路,突出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检察业务机构和3个司法行政机构,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抓实责任履行,扭住责任落实的着力点
院党组始终从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高度去认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一是注重部署推动。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必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以党组名义部署推动,向党组报告落实情况。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细化年度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引领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落细我院服务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二是完善责任体系。年初,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研讨会,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及时制定2019年度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细化党组、职能部门、党支部三级清单清单,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年中,召开检察工作推动会,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推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做到“四个亲自”。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为分管部门讲党课,列席督导分管部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汇报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党组半年听取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年终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和公务员考核挂钩,推动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督查,督查情况向党组专题汇报。改进督查方式,采用访谈、考试、问答等追求实效的方式,让督查从“量”向“质”转变。
(四)推进源头治理,严明纪律规矩
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实践好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制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暂行规定》,准确规范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执行党内谈心谈话暂行规定》,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从关注工作向关心生活延伸,及时掌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院领导及时开展廉政、履职谈话,指出差距,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制度。院党组统筹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院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央市委最新要求进行梳理,建立修订各项制度机制38个,其中学习研讨制度3个,建立整改落实常态机制2个,推动作风转变工作制度5个,激励担当作为制度3个,强化责任落实制度6个,规范司法办案制度6个,管理监督制度13个,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三是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把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必修课,突出专题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充分运用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栏,常态化进行警示教育,真正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院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到市纪委警示教育中心参观天津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巡视利剑》《扣问初心》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切实提升检察干警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思想认识。
(五)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管党治党全面从严
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坚定地把反对“四风”作为驰而不息的政治行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止10月,共支出“三公”经费36.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元,因公出国费用7.8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用28.46万元)。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法定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我院现有公务用车18辆,使用规范、符合要求。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制发《“不忘初心、廉洁同行”家庭助廉建议书》,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形成单位、家庭管理监督的合力。针对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对我院“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所反馈的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金融活动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二是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不作为不担当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听取我院专项治理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组织开展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专项整治,查摆1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8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市院不作为不担当及“四风”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的11个问题制定17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积极选树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学典型学先进的良好氛围。今年张国岩、闫旭彤两位同志被市委组织部选树为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并被天津市总工会授予两名同志“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张国岩同志还被评为“天津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积极开展受处分干警帮扶回访工作,引导他们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分发挥院党组在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集体把关作用,先后完成17名员额检察官晋升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4名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任职考核、4名检察官入额和确定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34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晋升职级、2名司法警察晋升职务等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切实做到严把政治首关,做到“凡提四必”,1名干警因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存在漏报问题被批评教育处理。
(六)践行党的宗旨,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密切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一是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调研与中央和市委部署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立足分管工作,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责任制改革、智慧检务建设等中心工作,分别赴辖区党委、基层院、民营企业、公安、法院、对口帮扶村等共计27个单位,以及院内各分管部门,走到基层一线,走到干警、群众、服务对象中,听实话、察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社会和群众意见需求,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形成调研报告5篇,找准了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不等不靠,立即着手解决,让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力强在长荣、月福两家民营企业调研时,对企业提出的债务纠纷维权难、环保政策标准不了解等问题,立即安排我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回访,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解答服务。其他院领导有的针对分院在指导基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的作用发挥,与基层院共同完善办案机制;有的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发生的新变化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完善了司法救助、律师值班、三级接待等制度;有的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管理开展调研,与辖区六个基层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并着手制定本院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有的针对当前检察机关网络安全建设进行调研,完善四项工作措施。截止至目前,5位院领导调研中共发现问题11个,解决问题及意见建议共29个。二是不断丰富便民举措。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制度,灵活运用书面答复、当面答复和远程视频接访答复等方式,文明接访、规范分流群众来访2701次,来信307件。坚持信访案件“四访”工作法,针对市委政法委交办的李某某长期信访案件,主管检察长带头深入信访人所在镇政府、家中走访回访,持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反复上访的4件民事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质量评查,确保案件不出问题。我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上访3年的信访积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以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相结合,充分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举措,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院领导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次。三是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深化“双报到”制度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各支部加强与报到社区的共建,认领志愿服务项目,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响应鸿忠书记号召,组织全院党支部深入共建6个社区,持续为老年人开办“手机课堂”,并现场进行防诈骗法治宣传,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天津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截至目前,各党支部累计开办老年人“手机课堂”21场,服务老年人600余人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开展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重华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围绕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第四十二中学、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法治教育基地,院领导担任两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五个一工作法”,走进院校开展法治宣讲,督导学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保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四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制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市委精准扶贫的要求,针对我院调研发现三名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费压力大的情况,院党组发出倡议,在全院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捐款,全院干警积极参与,集体捐资助学,共筹集助学资金2万余元,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帮助帮扶困难村加强党群服务中心现代化电教建设,为两个对口帮扶村购置安装投影仪等电教设备。
(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坚持严字当头,不断提升组织规范化水平。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修订我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遵从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议事过程和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真正做到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依靠班子集体智慧把关定向,纠错纠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请示汇报,充分依靠组织正确决策,杜绝了越权办事和先斩后奏情况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丰富教育载体,举办“二分院尚能大讲堂”、“尚能课堂”,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精品党课评选、主题征文、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等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张福清同志先进事迹、向政法系统英模人物学习等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组织“忆先烈伟业、壮报国之志”主题祭扫活动,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摄影展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等主题党日观影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学习教育效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筑牢了全院检察干警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紧盯重点环节,加强督导检查,促进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定本院《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手册》,推行组织生活会标准化建设,院领导、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列席督导各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增强政治生活的仪式感庄重感,组织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先后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三个规定”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容风纪、考勤和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最差典型案件”评查活动,继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已评查案件279件,做到员额检察官全覆盖。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和市院补充细则,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表》,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四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和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接受监督检查5次,对检查反馈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报告整改情况。坚持把查办违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还不够扎实深入。结合检察工作职责,在细化举措、扎实推进上不够及时到位,有时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作为分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一些重大决策部署中,党组班子有时存在等靠和观望思想,等待和听从上级安排,主观能动性发挥还不够到位;推动各项检察改革的有效举措还不够多,特别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对刑检部门干警尽快适应捕诉一体要求、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过程中的外部监督和排除外部干扰等方面的调研和分析工作还不够充分。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还不够到位。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力度还不够,上热下冷、压力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运用党建工作方法及时把握队伍思想动态、有效开展政治思想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在市委、市院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面履职中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把握,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能力,自觉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