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94.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以前各年度支出变化不大,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具体情况: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以前各年度支出变化不大,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以前各年度支出变化不大,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以前各年度支出变化不大,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