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充分释法说理,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近日,天津检察二分院对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杨某、李某经共谋自他处购买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在天津市河东区某商场销售,后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本案经公安机关移送至天津检察二分院审查起诉。
刘某、赵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并自愿认罪认罚,杨某、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四人销售该服装时间较短、金额较小,且其购入的假冒服装大部分被扣押尚未流入市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为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护,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相对不起诉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三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相关证据,并对拟不起诉理由进行全面阐述。人民监督员、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听证议题进行了互动问答。人民监督员闭门评议后,监督员代表现场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通过本次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尤其是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促进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进一步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接下来,二分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化公开听证工作,严格听证程序,确保听证质效。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