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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办案
        天津检察二分院多措并举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时间:2020-08-06  作者: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27日,董先生的委托代理人朱律师前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又前往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撤回监督申请。是什么原因让他一天之内申请“双撤回”呢?原来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帮了大忙。

          “被法人”,一波三折维权路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董先生系上海人,2018年他屯好资金,攒够技术,准备注册公司大干一场,万事俱备只差营业执照了。就在董先生信心满满申请营业执照时,当地工商部门却泼了一盆冷水,说董先生已经注册过公司且被处罚,无法注册新公司。董先生一查才知道,2013年底有人冒用其身份在天津注册了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董先生被登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该公司因经营异常被监管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所以董先生被工商系统拉入黑名单。董先生回想自己从未去过天津,只是2013年遗失过身份证,没承想却“被法人”了。于是他走上了证明“我不是我”的维权之路。

          2018年5月,董先生来到天津市某市场监管局调取了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他发现工商登记档案的签名均不是他本人签署,但市场监管局回应工商登记机关对公司登记采取形式审查标准,董先生可以去法院诉讼维权。于是董先生先起诉登记材料中的被委托人张女士无权代理,但民事诉讼并不顺利,董先生撤诉。

          2018年10月,董先生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天津市某市场监管局撤销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一审过程中,董先生作了笔迹鉴定,证实工商登记档案材料的签字非其本人所写。但董先生没想到,诉讼比他预想的更加漫长,因为涉及第三人股东,而第三人也可能是假冒的,所以法院需要公告传唤。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一审法院却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并不违法为由驳回了董先生的诉讼请求。

          2019年7月,董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还是要走公告程序,审理过程中又适逢新冠肺炎疫情,问题久拖不决,诉讼面临僵局。2020年6月,董先生以法院审限过长违法为由申请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察监督。

          “三步走”,助力维权破局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法院因疫情影响和公告程序等原因依法作出了三次延期审查的决定,其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无逾期办案的问题。但考虑到董先生可能存在身份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情况,行政机关只是形式审查并无过错,法院也难以认定行政机关违法,案件久拖不决,陷入诉讼僵局的情形,主办检察官金小慧率先提出:“不能就案办案,要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监督重心,分三步走,打破维权僵局。”

          第一步是考虑到董先生一方自证存在客观困难,检察机关开展了扎实的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先询问了申请人代理人和工商材料的被委托人,调取了一审卷宗材料和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又前往工商登记场所的所有权人处核实情况。经查,天津某商贸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中提供的租房协议等材料是伪造的,公司住址是虚假的,董先生的签字是他人假冒的,委托注册登记的委托人强某下落不明,基本可以认定该公司系以欺骗手段获取行政许可的情形。

          第二步是考虑到行政机关的为难,检察机关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全程监督见证。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答辩,检察人员和听证员分别进行了提问。最后主办检察官金小慧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只是对登记材料有实行审查的责任。冒名登记问题的产生,并非市场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职造成。但是问题已经出现,董先生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有效救济,特别是疫情当前,该案行政诉讼处于僵局,如何解决实际问题尤为重要。我们此次听证会就是希望检察机关为各方搭建桥梁,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共同找出一个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方案。”申请方和行政机关当即表示愿意调解,化解行政争议。

          第三步是迅速制发检察建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某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启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发来复函,表示已经依规启动撤销登记程序,并按检察机关建议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近年来举报身份证被冒用注册登记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把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日前,董先生已经委托代理人朱律师撤回了法院的诉讼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事项。

          实质化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按照高检院部署安排,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本案的处理正是二分检落实该项部署的有力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实行政检察监督的有效尝试。在办理此案中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式,发挥了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提高撤销冒名登记工作效率、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层面下足功夫,事解决,案撤销,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案后,董先生的委托代理人朱律师说:“检察机关行动迅速,简化维权流程,切实维护老百姓权益,是真正的担当作为!”天津市某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也表示:“案件至此,市场监管局也进退两难。感谢检察机关搭建平台、及时解困,合理化提出检察建议,也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二审法院的法官也对检察机关果断处理、参与社会治理,节约司法成本的行为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