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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办案
        民企董事长和总经理和解息诉 化解三年宿怨
        时间:2019-07-05  作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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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申诉案件,二位民营企业“能人”,三年纠缠不清的恩怨,在天津检察二分院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化解。2019年6月24日,在二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曾经势同水火的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坐在了一起,在和解协议书上郑重签字。至此,一起看似调解无望的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9月,天津检察二分院第九检察部受理了一起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是同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赵某某和总经理王某某。2016年9月13号晚,赵某某与王某某在陪客户吃饭过程中因故发生矛盾,扭打中王某某被打致伤。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的伤为轻伤一级。但由于被打当日,被害人王某某被送至医院时,未检查出肋部伤情,案发后九日,才查出多处肋骨骨折,无法排除在此九日内有造成其伤情的其他原因的可能性。因此受理此案的区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被害人王某某不但挨了打,还丢了工作,又得不到赔偿。他和家人想不通,于是来到二分院提出申诉,要求纠正不起诉决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伤人者处以刑罚。

        接到王某某的申诉后,二分院办案人深入审查全案。其间第九检察部多次组织检察官联席会研讨解决方案,并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医学影像行业专家、法学教授和律师参会,从医学和法学两个角度对案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听证意见。为确保听证会的公正性,其中两名主任医师和一名律师是由申诉人王某某推荐的。

        听证会给案件带来了新的转机,而双方当事人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也产生了和解的意愿,然而和解工作的进展却并不顺利。由于双方长期积怨对立情绪严重,一开始都极力坚持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谁都不肯作出让步,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持。但办案人并不灰心,以极端负责的精神不断对双方释法说理,疏导双方向着和谐相处、恢复生活常态方面考虑。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沟通,终于促成了双方自愿和解。被不起诉人赵某某给予王某某一次性补偿,王某某自愿撤回申诉,终结案件复查程序。在二分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与双方律师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署了和解息诉协议,

        事后,双方当事人对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共同感谢二分院检察官为此所作的努力。双方律师也表示,检察二分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充分体现了大局意识和为民情怀。办案检察官则表示,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体现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