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咱们天津终于也有了自己的走私犯罪证据标准了!这下办起案来,咱更有底气了!”检察官小张高兴地说。而让他办案“更有底气”的则是近日由天津检察二分院与天津海关缉私局共同签署的《走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
近年来,随着天津朝着“一基地三区”的发展定位坚实迈进,走私犯罪案件的数量与涉案数额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天津检察二分院作为办理全市走私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单位,为提升办案质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由公诉部门牵头,同天津海关缉私局就走私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对实践中存在的分歧达成充分共识。经过双方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多次召开推动会、研讨会,终于制定完成了《走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指引》。
《指引》重点从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要证据收集、言词证据以及部分程序衔接等几方面提出指引意见,以促进全面、客观、及时的收集、获取、固定证据,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重大意义。《指引》的签署实施,标志着天津在走私证据标准的制定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下一步,天津检察二分院将继续与天津海关紧密配合,把打击走私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