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首次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进行公开听证,就辜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
听证会特邀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北区人大代表潘强,天津市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王吉林,天津市永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王德君三位同志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二分院办案人首先对案情进行了介绍,侦查机关对该案的侦办过程和提请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发表意见,并通过PPT形式示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中)当场对自己的意见进行陈述。三位听证员分别就案件事实、证据及犯罪嫌疑人是否主观明知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后围绕本案的逮捕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议,作出建议不批准逮捕的听证意见。
“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办案时限短,能够在这个阶段推行公开听证,实属不易!”听证员一致认为,二分院在审查时间短的情况下,公开听证会准备充分效果好,充分赞扬二分院在司法改革、检务公开方面作出的巨大努力,接受外界力量监督提升侦监工作的勇气,以公开促公正的扎实举措。海关缉私部门高度评价公开听证工作,表示将进一步学习借鉴,提高侦查走私案件的办案质量。嫌疑人对检察机关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二分院将以本次听证会的圆满召开为契机,针对不同类型案件深入探索实施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努力让公开听证成为打造检察公信力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