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中,天津检察二分院公诉处提出抗诉的被告人刘某等人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并获通报表彰。本案中,通过办案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情节的细致梳理,以及对法律适用的严格把握,最终抗诉成功。被告人刘某从无期徒刑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得到应有惩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有力打击了暴力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