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孙宝成)天津日报2012年1月30日刊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文章《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扎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文章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考验”、“四个危险”、“五个必须”的关系及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四个考验”是摆在我们党面前回避不了,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不承认或不能正确面对这“四个考验”,在实践中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四个危险”反映了我们队伍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五个必须”则是正视“四个考验”,化解“四个危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作为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如何面对这“四大考验”以及在“四大考验”面前如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值得检察机关每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思的问题。四年前,中央提出了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内容的政法工作切入点。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周永康同志再次强调了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基层政法机关在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政法工作的活力源泉在基层,主要的执法活动在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惠及城乡群众。”几年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充分发挥分、州、市院检察机关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结合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在诉讼活动监督、查办大案要案、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各项检察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和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基层检察机关探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实现途径,提供了新视角、新方向、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