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时间:2011-10-08 作者:
津检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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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二分院公诉部门深入学习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刑检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检察职能,就今后进一步推动公诉队伍建设、提升公诉工作水平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以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为平台,努力培养高素质公诉人才。继续以“争创学习型处室、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公诉论坛、疑难案件研讨等活动,鼓励调研骨干用心办案、善挖难题、深入调研,提高干警的证据分析、法律运用能力。
二是要树立正确执法观,规范文明执法。培养和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在严格依法规范办案的同时,加强对不起诉、不支持抗诉等敏感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杜绝冷漠、粗暴执法,以平等谦和之心,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三是要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办案规则,提高干警办案程序意识,加强对干警办案流程监督,将干警规范执法情况与办案数量、质量一并纳入绩效考核范畴。
四是要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多出亮点。在坚持完善繁简分流、专业化分工和被害人权利保护机制的同时,重点推进“被害人社会救助”、“量刑建议”等工作,寻求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
五是要培育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建设团结和谐的公诉队伍。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迎难而上的作风,努力培育一支学风浓厚、理论扎实、作风过硬、凝聚力强、富有朝气,经得起的考验的公诉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