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采取上下级院联动审查机制促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实
时间:2011-09-29 作者:
津检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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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积极探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上提一级工作中,二分院注重整合上下级院工作合力,以建立联动审查机制为抓手,有效促进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绩效目标的落实。
一是落实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局域网形成的工作审查交流平台对欲上会的书面汇报材料实行上、下两级联动把关,确保送到监督员手中的文书书写规范、陈述清晰、证据全面、引法适当。
二是落实会务准备协调机制。在监督评议会前,分院与下级院就案件特征、交通条件、交叉监督等诸多工作因素进行全方位考量,达成一致,确保会议地点、会议议程、参会人员、汇报内容等会前准备工作的就绪。
三是落实评议客观引导机制。在确保监督员独立评议的前提下,由下级院客观、全面地汇报案件情况,客观准确解答解释监督员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疑惑和相关法律问题,及时纠正监督员在法律理解上一些明显错误,确保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