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侦查监督处认真组织学习高检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要求全处同志要切实熟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讯问的要求、讯问的重点以及听取律师意见的方式等内容。工作中要加强与侦查机关在讯问中的衔接与配合,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