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市院的统一部署,日前,市检二分院牵头组织和平、河西、河东、河北四区院召开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工作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于新民出席会议并对做好自查整改及检委会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各单位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相互查阅了检委会工作档案等材料,检查了检委会人员配备、机构建设、议题范围、贯彻民主集中制、办事机构工作及文书制作规范化等情况,查找出一些不易发现的瑕疵和问题,深入讨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相互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于新民主任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立足自查互查结果,深入剖析问题所在及产生原因,切实落实整改措施;二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格遵守检委会议事程序规则,促进检委会规范高效履行职责;三要找准检委会改革重点,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创新机制努力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