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助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狠下功夫,用一项项工作实绩交出2022年圆满答卷。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二分院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能动履职、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担当。
坚持政治铸魂,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院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清单式跟踪问效,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全部纳入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领学、处级干部带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青年学习小组跟学“五级联学”机制,和“政治理论学习晨读”“人人讲党课”“理论导学+研讨”等方法,大力推动忠诚教育入脑入心。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聚焦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支部党建难点问题,制定13项制度规范,有效提升支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激活党建融合“引擎”。力促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窨井盖治理“回头看”,全力保护群众脚下安全。组织“老年人智能手机社区课堂”,防范金融诈骗法治宣讲。组织青年法治宣讲团到经济薄弱村、水稻育秧基地等单位开展送法服务活动,以检察之为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