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落实最高检、市院关于“质量建设年”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分院承上启下职能作用,近日,二分院领导班子分别走访辖区内河东、河西、河北、津南、北辰和静海区院,就推进分院和辖区院一体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等内容开展走访调研。各辖区院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院领导班子听取了各辖区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质量建设年”的工作举措,了解了辖区院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就提高检察办案质量,加强分院、辖区院党建、业务、人才交流,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一体化协作联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通过调研,院党组认为分院应立足自身定位,在市院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与辖区院共同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融合,把政治统领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围绕党建工作互学、业务工作互促、服务发展互融的工作思路,通过搭建各种载体、开展各类活动,打破分院与辖区院之间的壁垒,延伸拓展工作范围,叠加丰富职能资源,聚合更强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与辖区院共同履行好检察职能。分院和辖区院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双功能定位,弘扬“勇于担当、百折不挠”的法律监督精神,树立“依法、善意、精准、效能、合作”的法律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客观公正立场,落实“三性合一”“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办案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坚持能动履职、提高工作质效,为建设“四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深化检察一体化机制,与辖区院共同做好检察业务沟通交流。切实提升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分院与各辖区院的工作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协作配合、注重效果的检察一体化履职格局,凝聚法律监督合力。在辖区内开展跨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定期召开联席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题研究,逐步建立高质高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干部沟通交流,与辖区院共同做好干部培养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同堂培训、人才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拓宽一体化成长渠道。组织分院、辖区院开展联合业务培训,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培训效果最优化。研究建立分院和辖区院业务条线人才基础库,推动干部在分院与辖区院之间、辖区院相互之间锻炼挂职。通过人员双向流动激发队伍活力,统一执法理念,提升司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