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办案、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的发生,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三个规定”,要求检察人员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都要主动记录报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检察干警的“护身符”,更是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21年,我院全年重大事项记录共有109人填报200件,其中院领导6人填报23件,中层领导31人填报65件,员额检察官41人填报73件,干警32人填报39件。年度内实现院党组成员、全院各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四个指标全部清“零”,全院干警总填报率达63%。有四个部门实现全员清“零”,其中有两个部门人均填报件数达到2件。
一年来,院党组和中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院领导主动带头填报,占比近12%,中层领导干部填报占比33%,确保了我院填报件数始终位列全市前茅;通过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帮扶村镇宣讲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三个规定”的知晓度、明确了填报要求;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大会和网络媒体等宣教方式,宣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让干警切身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危害和后果,推动我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工作走深走实。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强对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首创《“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告知书》,并在全市检察系统应用实施。将“三个规定”执行和填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促进填报数量和质量的提高。我院该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市主要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