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再少也是群众心中的大案,想要解决群众的烦心事、糟心事,就要从办好他们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做起。”这是天津检察二分院第一检察部四位检察官的共识。为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二分院第一检察部秉持“开门搞整顿”的精神,与侦查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特别是积极征求天津市唯一的“飞地”--天津铁厂片区侦查机关的意见,助力破解基层难题。
检察官在调研中发现,天津铁厂公安机关2019-2021年移送二分院审查起诉的97起案件中,有95件为涉普通犯罪案件,且其中80件为法定刑三年以下的轻刑案件。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低,主观恶性小。如果机械采取以往那种“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并不利于此类案件的化解矛盾,也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需要。在之后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转变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能动性,通过探索全额退赃退赔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倾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李某某是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20年的一天,李某某路过被害人刘某某施工的工地,发现工地中摆放着两件一体式防腐绝缘弯头管件。因时值中午,工人们都在附近用餐,工地无人看守亦未设立围挡,李某某遂生盗窃之念,将管件盗走并藏匿于家中伺机变卖。被害人刘某某返回工地后发现管件丢失并报警,公安机关调取工地周边监控影像,仅用37小时便将将李某某抓获,被盗的管件也及时发还给被害人刘某某。经鉴定被盗管件价值4200余元。
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年过七旬,身体羸弱,靠儿子寄来的基本生活费和沿街拾荒维持生活,经济窘迫。虽然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如果机械办案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案虽办结事却未了,既不符合新时代司法理念也不符合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的新期待。经过慎重考量,承办检察官认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是解决此案的最佳方案。但在调解伊始,被害人刘某某态度强硬,提出因管件被盗影响施工进度造成了额外经济损失,要求数万元赔偿,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经过居中分别调解,承办检察官一方面细致核算损失,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劝解刘某某索赔应合情合理,不能漫天要价;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其不义之财不可取。最终李某某向被害人表达了歉意,并在全额退赃之外对被害人的实际误工费用予以三倍补偿;刘某某对李某某予以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官依法对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今后办理此类案件中,我们将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能动履职助力社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助推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