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察二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专题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力强主持,全体院领导、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中心组全体成员结合多媒体课件,对《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修订的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学习。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条例》细化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了保障措施,压实了职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力强同志就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院党组带头扛起主责首责,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保障党员行使党员权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落实落细,切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机制,畅通权利行使的渠道,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内容,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严肃追究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结合起来,纳入“三会一课”、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强化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准确把握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的重要要求,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为推进二分院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