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与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到我院第四检察部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
座谈会上各方就如何做好证据保全、固定、移交和标准认定、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及司法鉴定周期过长影响办案期限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各方对共同利用好双打平台,联合工商、税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多家单位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所应尽的沉甸甸的责任。
下一步第四检察部将延伸检察职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同时,在办案中不断强化快速处理,提升保护效率,筑牢保护根基,为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知识产权领域“大保护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