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察二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心组成员结合多媒体课件导读,对《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力强主持会议,全体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做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做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重大。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层层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二分院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进步。
陆力强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分层级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各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条例》,主动适应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变化。院党组要带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对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党组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机关党委要认真梳理完善向党组报告党建工作重要事项,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三是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创建模范机关。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不足。对照《条例》规定,对院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全面自查,挂账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要按照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