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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天津检察二分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三项工作创新疫情期间办理未检案件新模式
        时间:2020-04-15  作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诉讼经济、方便群众的原则,天津检察二分院更新理念,创新疫情防控期间未检案件办理新方式、新做法。在最高检和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大力配合下,4月13日下午,二分院首次通过检察内网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不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附条件不起诉宣布三项工作,严格依法、高效便民地审结一起未成年人走私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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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由于本案犯罪嫌疑人远在深圳市,二分院邀请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社会调查员分别在本院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参加“线上”听证。主办检察官金小慧副检察长主持听证会。检察官详细讲解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介绍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拟做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具体理由。随后,依次听取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社会调查员对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及相关考验期设置的意见。通过不公开听证,参会人员达成一致,认为涉罪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悔罪态度较好,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同意对该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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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结束后,在辩护律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办案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线上”认罪认罚相关工作。在详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犯罪嫌疑人宣读了内容深刻的悔过书,自愿认罪认罚,“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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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综合不公开听证、认罪认罚工作情况,并结合之前自行社会调查的结果,办案组检察官通过综合评估,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布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协商异地协作,无缝对接共同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工作。

        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未检办案工作,程序规范合法,工作效率显着提高,犯罪嫌疑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既强化了司法仪式感,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这是二分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办案工作不等不靠,在前期认真研究、反复沟通、精心准备、相互配合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益尝试和探索,既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