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曹纪元同志被评为天津市政法机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自参加工作以来,曹纪元同志受组织选派,多次参与中央、高检院交办的专案任务,期间因表现突出,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他还注重积累和总结,负责起草的《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办案指引》、《大要案多媒体示证汇编》等材料,为办理案件发挥了重要的参考和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