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发挥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屏障,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先后与天津市第四十二中学和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协议,陆力强检察长和金小慧副检察长分别担任两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组建了由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法治宣讲团”,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精心制作法治课,多方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天津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16条措施》(以下简称“16条措施”)下发后,二分院迅速组织未成年人检察部专题学习研究,在最短时间内拟定了包含五部分19条具体办法的《检校共建合力落实〈16条措施〉建议》,包括排查校内隐患,加强安全保卫;核查校内人员,严审履职资格;加强外部联系,做好周边防控;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供违法线索,做好普法宣传等。检察人员还深入第四十二中学就以上《建议》现场解读,征求意见,听取需求,得到校方的高度评价,认为建议既有针对性,又具操作性,非常及时和全面。表示一定会按照 《16条措施》及二分院的建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法治教育和建设,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安心的学习环境。
二分院将强化检察职能,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恶性伤害、欺凌、性侵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形成强有力的司法震慑,以实际行动保护在校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