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邢连华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邢连华(正局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连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邢连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上述职务便利,骗取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建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体育局原副局长李建中(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建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建中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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